西安鑫枫达药用辅料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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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药级阿司帕坦药用辅料药典版本有CDE备案
  • 品牌:鑫枫达
  • 型号:500g 25kg
  • 货号:10213
  • cas:22839-47-0
  • 发布日期: 2025-03-19
  • 更新日期: 2025-06-14
产品详请
货号 10213
EINECS编号
品牌 鑫枫达
用途 药用辅料,甜味剂和矫味剂。
英文名称
包装规格 500g 25kg
CAS编号
别名
分子式
级别 医药级
阿司帕坦AsipatanAspartame
本品为N-L-α-天冬氨酰-L-苯丙氨酸-1-甲酯。按干燥品计算,含C14H18N2O5应为98.0%~102.0%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白色结晶性粉末。
本品在水中极微溶解,在乙醇、正己烷或二氯甲烷中不溶。
【检查】酸度  取本品1.0g,加水125ml溶解后,依法测定(通则0631),pH值应为4.5~6.0。
溶液的颜色  取本品0.8g,加新沸放冷的水100ml,超声使溶解,取10ml,依法检查,与黄绿色1号标准比色液(通
则0901 法)比较,不得更深。
吸光度  取本品,精密称定,用2mol/L盐酸溶液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含10mg的溶液,照紫外-可见分光光度法
(通则0401),在430nm的波长处测定吸光度,应不大于0.022。
电导率  取本品0.8g,精密称定,置100ml量瓶中,加新沸放冷的水,超声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,摇匀。分别测定溶
液电导率C1,制备供试品的水电导率C2。按照下式计算电导率:C1—0.992C2。不得过30μS/cm。
干燥失重  取本品,在105℃干燥4小时,减失重量不得过4.5%(通则0831)。
炽灼残渣  取本品1.0g,依法检查(通则0841),遗留残渣不得过0.2%。
重金属 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,依法检查(通则0821 法),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。
砷盐  取本品0.67g,加氢氧化钙1.0g,混合,加水2ml,搅拌均匀,在40℃烘干,缓缓灼烧使炭化,再以500~600℃
炽灼使完全灰化,放冷,加盐酸8ml与水23ml,依法检查(通则0822 法),应符合规定(0.0003%)。
【类别】药用辅料,甜味剂和矫味剂。
【贮藏】密封,在干燥处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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