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鑫枫达药用辅料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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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药级微晶纤维素101 102药典标准有CDE备案
  • 品牌:鑫枫达
  • 型号:20kg 1kg 500g
  • 货号:10331
  • cas:9004-34-6
  • 发布日期: 2025-03-29
  • 更新日期: 2025-06-14
产品详请
货号 10331
EINECS编号
品牌 鑫枫达
用途 药用辅料,填充剂和崩解剂等
英文名称
包装规格 20kg 1kg 500g
CAS编号
别名
分子式 C6nH10n+2O5n+1
级别 医药级
微晶纤维素Weijing XianweisuMicrocrystalline Cellulose
C6nH10n+2O5n+1
[9004-34-6]
本品系含纤维素植物的纤维浆制得的α-纤维素,在无机酸的作用下部分解聚,纯化而得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状粉末。
本品在水、乙醇、乙醚、稀硫酸或5%氢氧化钠溶液中几乎不溶。
【检查】酸碱度  取电导率项下制备的上清液,依法测定(通则0631),pH值应为5.0~7.5。
氯化物  取本品0.10g,加水35ml,振摇,滤过,取滤液,依法检查(通则0801),与标准氯化钠溶液3.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,
不得更浓(0.03%)。  
醚中溶解物  取本品10.0g,置内径约为20mm的玻璃柱中,用不含过氧化物的乙醚50ml洗脱柱子,收集洗脱液置105 
℃ 干燥至恒重的蒸发皿中挥发至干,在105℃干燥至恒重,遗留残渣不得过0.05%。
淀粉  取本品0.10g,加水5ml,振摇,加碘试液0.2ml,不得显蓝色。
干燥失重  取本品1.0g,在105℃干燥3小时,减失重量不得过7.0%(通则0831)。
炽灼残渣  取本品1.0g,依法检查(通则0841),遗留残渣不得过0.1%。
重金属 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,依法检查(通则0821 法),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。
【类别】药用辅料,填充剂和崩解剂等。
【贮藏】密闭保存。
联系方式
手机:139911006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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